關于印發《忻州市水務有限責任公司財務預算管理制度》(試行)的通知
發布時間:2018-12-27 17:20:00 來源:忻水務〔2018〕65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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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水務有限責任公司財務預算管理制度》(試行)經2018年12月26日第二屆董事會第五次會議研究通過,現予以印發,請遵照執行。
附件:《忻州市水務有限責任公司財務預算管理制度》(試行)
忻州市水務有限責任公司
2018年12月27日
忻州市水務有限責任公司財務預算管理制度(試行)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使公司管理活動、經營業務科學化、規范化,促進公司建立、健全內部約束機制,有效發揮財務預算在公司管理中的作用,保證公司各項經營目標的實現, 根據財政部頒發的《關于企業實行財務預算管理的指導意見》、《公司法》和《山西水務投資集團全面預算管理制度》 結合企業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財務預算基本內容
第二條 預算管理是利用預算對企業內部各部門、各單位的各種財務及非財務資源進行分配、考核、控制,以便有效地組織和協調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完成既定的經營目標。
第三條 企業財務預算是在預測和決策的基礎上,圍繞企業戰略目標,對一定時期內企業資金取得和投放、各項收入和支出、企業經營成果及其分配等資金運動所作的具體安排。
財務預算與業務預算、資本預算、籌資預算共同構成企業的全面預算。財務預算是制定和落實內部經濟責任制的依據。
第四條 企業財務預算應當圍繞企業的戰略要求和發展規劃,以業務預算、資本預算為基礎,以經營利潤為目標, 以現金流為核心進行編制,并主要以財務預算報表形式予以充分反映。
第五條 企業財務預算一般按年度編制,業務預算、資本預算、籌資預算分季度、月份落實。
第六條 財務預算編制基本原則和要求
1、以收定支,穩健原則。
2、實事求是,全面原則。
3、切實可行,權責對等原則。
第三章預算組織分工
第七條 公司財務預算的組織機構包括董事會、預算委員會、預算責任單位(部門)。
第八條 董事會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負責審議制定財務預算方案。
第九條 公司成立由總經理領導下的財務預算委員會,負責財務預算的編制、調整、考核,下設財務組、人力資源組、業務組。根據年度經營目標,確定目標分解方案;負責組織召開預算平衡審議會,提出修改與調整意見,編制財務預算,上報董事會審議。對預算執行過程中超預算和預算外事項進行審核控制;組織召開預算執行分析會議、協調各部門制定下一步工作計劃。
第十條 財務組在公司財務預算管理委員會領導下進行工作,公司財務管理部門具體負責組織編制、審查、匯總、上報、下達;負責預算執行和日常流程控制;負責預算執行情況的分析和報告;主要負責公司層面的費用預算和投資及籌資預算等。
第十一條 人力資源組在公司財務預算管理委員會領導下進行工作,公司人力資源部門具體負責公司層面的人工成本(費用)預算和審核、匯總單位(二級單位)人工成本(費用)預算的編制。
第十二條 業務組在公司財務預算管理委員會領導下進行工作,辦公室設在經營管理部,負責組織單位(二級單位)的具體經營業務預算、專項項目預算的編制。
第十三條 公司各部門負責編制各部門承擔工作任務的開支預算,報財務組統一匯總費用預算。
第十四條 公司營銷分公司、制水分公司、污水公司、辦公室、人力資源部、計劃財務部、經營管理部、黨群部、安委辦、工會辦、工程技術部、水質監測部、總調度室、物資供應部、計量稽查部等職能部門具體負責本部門業務涉及的財務預算的編制、執行、分析、控制等工作,并配合財務預算委員會做好總預算的綜合平衡、協調、分析、控制、考核等工作。其主要負責人參與公司財務預算委員會的工作,并對本部門財務預算執行結果承擔責任。
第四章 財務預算的編制
第十五條 預算編制是實現全面預算管理的關鍵環節,編制質量的高低直接影響預算執行結果。財務預算編制要在預算管理委員會領導下進行。
第十六條 編制財務預算要按照內部經濟活動的責任權限進行,是對各項經營活動的貨幣化體現,是對公司經營過程、成果、效率、效果的綜合反映,按照先業務預算、專項預算后財務預算,再綜合平衡的原則編制。
第十七條 業務預算是反映預算期內公司可能形成現金收付的生產經營活動(或營業活動)的預算,一般包括供應(營業)預算、生產預算、銷售預算、費用預算(包括公司本部及部門)等,可根據實際情況并參照公司具體要求編制。
第十八條 專項預算是公司在預算期內進行資本性投資活動的預算,主要包括固定資產投資預算、權益性資本投資預算和債券投資預算。
籌資預算是企業在預算期內需要新增的長短期借款、經批準發行的債券以及對原有借款、債券還本付息的預算,主要依據企業有關資金需求決策資料、發行債券審批文件、期初借款余額及利率等編制。
第十九條 財務預算主要以現金預算、預計資產負債表和預計損益表等形式反映。應當按照公司制定的財務預算編制基礎表格和財務預算指標計算口徑進行編制。
第二十條 編制財務預算,應按照上下結合、分級編制、逐級匯總的程序進行。按照下達目標、編制上報、審查平衡、審議 批準、下達執行等編制程序進行編制,并制定詳細的財務預算編制政策。
財務預算編制結束后,于當年11月底前將下年度財務預算方案上報公司董事會經審查、匯總、平衡批復后執行。
第二十一條 預算的編制日程:每年11月初召開年度預算會議下達任務,11月底全部編制完成,12月董事會審議批復上報股東會, 在次年1月底前分解落實財務預算指標,2月結合公司考核結果分析上年度預算執行情況,7月召開上半年預算分析會調整預算。各部門要依照預算管理要求編排預算,并制訂詳細的編制日程和要求,確保財務預算的順利編制。
第五章 財務預算的執行、控制與差異分析
第二十二條 公司財務預算一經批復下達,各預算執行單位必須認真組織實施,并將財務預算指標層層分解,從橫向和縱向落實到內部各部門、各環節和各崗位,形成全方位的財務預算執行責任體系??刂品椒ㄔ瓌t上依金額進行管理,同時也可運用項目管理、數量管理等方法。
第二十三條 應當將財務預算作為預算期內組織、協調各項經營活動的基本依據,將年度預算細分為月份和季度預算,以分期預算控制確保年度財務預算目標的實現。
第二十四條 應強化現金流量的財務預算管理,按時組織預算資金的收入,嚴格控制預算資金的支付,調節資金收付平衡,控制支付風險。對于預算內的資金撥付,按照授權審批程序執行;對于預算外的項目支出,應當按財務預算管理制度規范支付程序;對于無合同、無憑證、無手續的項目支出,不予支付。
第二十五條 應當嚴格執行銷售或營業、生產和成本費用預算,努力完成利潤指標。一般情況下,沒有預算的,要堅決控制其發生。對費用預算實行不可突破法,節約獎勵,且預算項目之間原則上不得挪用。
第二十六條 在日??刂浦?,應當健全憑證記錄,完善各項管理規章制度,嚴格執行生產經營月度計劃和成本費用的定額、定率標準,加強適時的監控。各預算管理職能部門都要相應建立財務預算管理簿,按預算的項目詳細記錄預算額、實際發生額、差異額、累計預算額、累計實際發生額、累計差異額。
第二十七條 在管理過程中,對納入預算范圍的項目由預算執行部門負責人進行控制,預算管理職能部門負責監督,并逐步借助計算機系統進行管理。預算外的支出由財務預算管理委員會直接控制。
第二十八條 應建立財務預算報告制度, 要求各預算執行部門定期報告財務預算的執行情況。對于財務預算執行中發生的新情況、新問題及出現偏差較大的重大項目, 財務預算管理委員會應當責成有關預算執行部門查找原因, 提出改進經營管理的措施和建議。
預算差異分析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一) 本期預算額、本期實際發生額、本期差異額、累計預算額、累計實際發生額、累計差異額;
(二) 對差異額進行的分析;
(三) 產生不利差異的原因、責任歸屬、改進措施以及形成有利差異的原因和今后進行鞏固、推廣的建議。
第二十九條 財務部應當利用財務報表監控財務預算的執行情況, 及時向預算執行部門、財務預算委員會或經理辦公會提供財務預算的執行進度、執行差異及其對財務預算目標的影響等財務信息,以促進公司完成財務預算目標。
第六章 財務預算的調整
第三十條 下達執行的年度財務預算,一般不予調整。財務預算執行單位在執行中由于市場環境、經營條件、政策法規等發生重大變化,致使財務預算的編制基礎不成立,或者將導致財務預算執行結果產生重大偏差的,可以調整財務預算。
第三十一條 提出預算修正的前提。當某一項或幾項因素向著劣勢方向變化,影響財務預算目標的實現時,應首先挖掘與預算目標相關的其他因素的潛力,或采取其他措施來彌補,只有在無法彌補的情況下,才能提出財務預算修正申請。
第三十二條 確需調整的財務預算,應當由預算執行部門逐級向公司財務預算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闡述財務預算執行的具體情況、客觀因素變化情況及其對財務預算執行造成的影響程度, 提出財務預算的調整幅度。
財務管理部門應對預算執行單位的財務預算調整報告進行審核分析,集中編制年度財務預算調整方案,提交財務預算委員會審報公司董事會確認后方可下達執行。
第七章 預算的考評
第三十三條 預算年度終了,財務預算委員會應當向董事會報告財務預算執行情況,并依據財務預算完成情況和財務預算審計情況對預算執行部門進行考核。
第三十四條 財務預算的考評具有兩層含義:一是對整個公司財務預算管理系統進行考核評價,即對經營業績進行評價;二是對預算執行者的考核與評價。財務預算考評是發揮預算約束與激勵作用的必要措施,通過預算目標的細化分解與激勵措施的付諸實施,實現人人肩上有指標,項項指標有人抓 。
第三十五條 財務預算委員會應當定期組織財務預算審計,重大的調整應提交企業董事會或經理辦公會審議批準,并提出財務預算執行中存在的問題,充分發揮內部審計的監督作用,維護財務預算管理的嚴肅性。
財務預算審計可以全面審計或者抽樣審計,在特殊情況下,也可組織不定期的專項審計。
審計工作結束后,審計部門應當形成審計報告,直接提交財務預算委員會或者經理辦公會,作為財務預算調整、改進內部經營管理和財務考評的一項重要參考。
第八章 附 則
第三十六條 本制度自2019年1月1日起執行。以前制度與本制度相抵觸的,以本制度為準。
第三十七條 本制度未盡事宜,按公司有關制度執行。
第三十八條 本制度由公司計劃財務部負責解釋和修改。